【房地合一稅攻略】重購退稅如何申請?掌握 3 大條件與常見失敗案例,避免被追繳稅款!
- 5月15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什麼是房地合一稅「重購退稅」?
在兩年內完成「先買後賣」或「先賣後買」的自住房地,只要符合特定規定,就能申請個人房地合一稅的重購自用住宅扣抵或退稅優惠,大幅減輕換屋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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💡申請重購自住退稅,必須同時滿足的 3 大關鍵條件
想要順利拿到退稅款,以下三個門檻缺一不可:
兩年內換屋: 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時間差距必須在 2 年內。
設籍並居住: 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或「未成年」子女,必須在出售及新購的房屋完成戶籍登記並有居住事實。
無商業用途: 舊屋在出售前的 1 年內,不能有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之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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🔎 常見失敗案例解析:為什麼我的退稅申請沒過?
許多屋主雖然符合兩年內換屋,卻常在「細節」上踩雷:
案例一:漏掉戶籍登記
小銘 108 年購入 A 屋並實際入住,但本人及家人皆未將戶籍遷入。111 年售出 A 屋並另購 B 屋時,因 A 屋出售時不符合「設有戶籍」之法律規定,無法適用重購退稅。
案例二:無實際居住事實
小臻 110 年購入 A 屋,雖然在 112 年出售前一個月緊急遷入戶籍,但國稅局查核發現小臻一家人實際並未居住於該處。因此,後續購買新屋時,同樣無法申請退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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⚠️ 專家提醒:領到退稅後,這 5 年是關鍵!
申請通過後千萬別大意!國稅局有「5 年列管期」。若在重購後的 5 年內發生以下情況,原先扣抵或退還的稅額將會被全數追繳:
戶籍遷出(未保留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任何一人在內)。
房屋改作營業或出租使用。
5 年內再次將房屋移轉(賣掉或贈與)。
換屋規畫涉及許多專業細節,建議在交易前務必確認稅務條件,確保您的節稅權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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